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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格西先生服刑7年获得释放
[ 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2002年12日讯,纽约 ]
12月2日,在狱中服刑7年的南蒙古民主联盟(南民联)副主席特格西先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获得释放。
特格西先生,现年37岁,是南蒙古民主联盟前副主席。南蒙古民主联盟是哈达,特格西和其他蒙古族知识分子在1992年所成立的一个和平组织。该组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蒙古族传统文化和民族意识最后以和平渠道为蒙古民族争取中国宪法所承诺的高度自治。在1995年12月,中共当局宣布该组织为“从事分裂活动的非法组织”,并逮捕了哈达,特格西和其他70多名成员和参加游行者。1996年12月,特格西先生以“从事阴谋颠覆政府和分裂祖国”的罪名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哈达先生则以“分裂祖国和从事间谍活动”的罪名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现在,哈达先生在内蒙古东部地区的赤峰市一所监狱里服刑。
据哈达的妻子新娜女士透露,特格西先生虽然提前3年获释,但在呼和浩特市的家中他仍然处于被软禁的状态,不能与朋友和亲人接触。有关他的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无人所知。
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代表特格西和哈达先生以及他们家属,要求中国政府:
1),给与特格西先生真正的自由;2),立即释放哈达先生;3),停止对他们家属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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