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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巴彦汉镇准哈日毛都、浩饶钦嘎查部分牧民的诉状
在内蒙古警察和生态移民工作人员殴打并拘留了许多蒙古族牧民
强制性搬迁过程中反抗者受到工作人员的野蛮对待
生态移民工作人员拆毁了许多牧民的基础设施
强制性搬迁过程中当局在“恢复生态环境”的借口下没收
了蒙古族牧民的牲畜和其它财产
按语:有一位学者曾指出,华北地区的沙尘暴是因为消灭了蒙古民族游牧文化的报应。90年代以来我国重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政策。但执行政策、法律过程中又出现了违背自然条件和客观实际的“圈养”、“封山、封草原”、“灭绝破坏草原的‘祸首’山羊”等不符合科学的提法和做法。
此诉状中反映的情况不是个别的,各盟都出现,并上访着。希望领导和学者引起重视。
巴林右旗人民政府2001年5月发了一份64号文件,其中心内容是:从大板到巴林桥沿公路两边约60万亩草场为禁牧区,从6月1日开始实行禁牧,要求牧民限期搬迁,今后凡在禁牧区内放牧,大畜每头罚100元,小畜罚20??50元,并设立了35人的所谓《林草管理站》,动用警察、干部野蛮对待当地牧民,引起极大民愤,激化了牧民和政府关系。在这次移民计划中涉及到的全部搬迁嘎查准哈日毛?
肌⒉糠职崆ǜ虏楹迫那盏?00多牧民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如下申诉:
一、这样随便剥夺草原承包经营权,迁移牧民,严重违反了我国草原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承包经营权30--
50年不便的政策。
二、旗政府所设定的“禁牧区”即没有科学根据,又不符实际,是非法的。这一地带是我们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从合作社、人民公社、1997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办理《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草原使用证》,至今我们投入了大量资金、劳力,搞草原建设,保护生态,把家乡建设成为较为富饶,人均收入达到全旗平均水平以上程度。如:浩饶钦嘎查老支书阿拉腾敖其尔率领六牧民建起的“配套双承包”草原基础建设,曾获得各级政府和农牧部门的高度评价。我们就是这样,用双手和心血把家乡保护和建设到现在这个程度,并遏止生态恶化,建设承包牧场,在越来越有好转势头的时候,政府设“禁牧区”,强行要求我们迁移,无疑是贪心利益,别有所图。根据某些领导任职十几年,搞形式主义,无意义的出国考察近十次,游遍全国大部分省、市,给所在政府造成几十万元债务的腐化作风,我们推测,所设定的“禁牧区”,只不过是以禁牧为借口,而转入其他经营和开发罢了。这是赤裸裸的掠夺。
三、将这样一大片地带设定为“禁牧区”,不仅没有意义,反而无人治理,荒废了草原,且给新搬迁到的地区增加人口、牲畜密度,造成更大的生态不平衡。
四、旗政府在行政中严重侵害了牧民利益。
(一)修公路固然是一件好事。但修公路过程中,一没有征用土地;二在修路过程中破坏草场,把排洪沟引入草场,造成沟壑后没给任何赔偿;三是随意设定公路两旁600米为公路保护区,侵占了承包户大片土地。
(二)所规定的移民土政策,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评估牧民固定资产和建设草原的投资,随意笼统规定,给每搬迁户盖两间砖瓦房、一个羊圈,还回收5000元。如此不公正的移民政策谁能接受呢?就拿准哈日毛都嘎查来说,101户、422口人,一万多口牲畜,在12.6万亩草场上建大草库伦6座800!
0亩,小草库伦78座、塑料棚88座、井13口、希望学校一座、治沙造林2万亩,总
投入达940.5万元,是全旗十大小康嘎查之一。第一次搬出33户、86口人,按以上政策无任何补贴,移民住进新居后生活、生产开支增大,到了灾民境地,怨声载道,要求返回。
(三)移民骚乱给当地牧民带来了极大经济损失。为了搬迁,拆迁基础设施、一次性处理牲畜时遭到收购者压价、搬迁到的新地,设施不全所造成的生活、生产困难等。
五、旗政府行政中严重侵犯了公民权益。自成立林草管理站以来,每天驱赶、打伤牲畜,处罚、恫吓牧民,最多时动用十多辆小车、20多辆摩托,近百名公安干警、机关干部来对付手无寸铁的牧民,驱赶牲畜30多次,掠走大小牲畜41头,打人打伤4人次,因从羊圈抢牲畜两位老人受惊昏厥,罚款4000多元,粗暴干涉牧民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大心身压力。我们强烈要求旗政府取缔64号文件,废除所谓“禁牧区”,让我们居住在原有的故土。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将自己的家乡治理!
好、建设好。希望有关部门、领导,重视我们的申诉。
准哈日毛都嘎查呼格吉勒图
浩饶钦嘎查阿拉腾敖其敖尔等部分牧民
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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