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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胡主席:
你好!你国务很忙还写信打扰,太欠妥了。但是国家大事不能不反映,请谅解。
头些年全国畅销书《新三字经》有严重民族问题,我向你写信反映以后,你指示中央宣传部出版局给我回信了。出版局在回信中还说了一句“谢谢你向中央反映问题”等话,使我十分感动。因此我知道主席你关心下面意见。这是你走群众路线的好方法,使人钦佩!因此我才大胆反映问题供你参考。
党中央这次修改宪法写入一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温家宝总理接见中外记者的问答中曾说:逐渐有序地建立民主制度。都说明我党不仅在经济上与时俱进,在政治上也要与时俱进,准备建立民主自由制度了。这是我党我国各族人民早已盼望的伟大决策,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欢迎。
什么是人权呢?我的体会就是公民权。什么是公民权呢?据民主自由国家的著名学者解释,公民权就是在广泛范围,国家不能干预的公民私人领域的个人自由权。这种公民的自由权和我们的马列全文并无矛盾。《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的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着重点是我加的);美国《独立宣言》公布后,马克思看了说:“第一个人权宣言”,很欣赏;1847年有人问恩格斯“你们无产阶级革命过程将是怎样的?”恩格斯回答说:“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首先建立民主制度”;列宁也曾强调说:“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改造后,只有---只有在各方面完全实行民主,按照居民的感情划定国界”等等。马列主义很重视人权和民主自由制度。因此我国宪法写入一条“尊重和保障人权”,既符合联合国宪章,又不违背马列主义,完全正确。
但是,遗憾的事,宪法上写的不一定执行。例如1954年宪法就有一条“人民有言论出版自由权”,至今50年还没有执行,特别是内蒙问题更严重。去年我写好了一本书稿《梦幻人生》回忆录,我出版单位都不给出版。没办法,只好联系香港天马有限公司获得书号,终于出版了。去年九月正在印刷中,内蒙古安全厅(到处都有暗探)说书有问题要追查等。因此,我立即给胡主席写信反映了一些民族问题请求中央指示内蒙遵守和执行宪法规定的“人民有言论出版自由权”。也许中央有指示?或者储波书记过问了?不得而知。内蒙安全厅停止了追查。但现在是个半年,书也卖完了,内蒙又要追查《梦幻人生》一书出版事宜,使我难以理解。我的书的主要内容就是根据一生经验教训,才认识到民主自由的可贵,希望民主自由能成为各民族各国与时俱进的主要标志。我的这个希望和现在我国宪法写入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民主思想基本一致。但内蒙还要追查我的书出版之事。可见,内蒙过去“左”的一套仍存在,不尊重人权。因此,我再一次请求中央指示内蒙遵守和执行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权”,是为只盼。特此拜托了。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教育。
此致
敬礼
有58年党龄的中共老党员
蒙族民族理论专业研究员
茂敖海
2004年6月23日
相关材料:
茂敖海先生《冰点问题》全文
茂敖海自传被没收
茂敖海回忆录 -“梦幻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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